🌧️定西毛毛雨-1~11℃北京 17/5℃上海 20/13℃广州 30/22℃深圳 29/23℃杭州 19/13℃成都 17/14℃全国天气 »登录
海量收录内容 16分类频道

江苏省人民政府 回复选登 咨询关于办理新生儿户口的相关政策

中中国政府网 2026-09-03 14:22 96 阅读 233 字

扬州市广陵区居民咨询关于办理新生儿户口的相关政策。

依据《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,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,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,应当由新生儿父、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、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,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。现出生申报事项可全国通办,当事人可选择在工作地所属的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。

当前文章地址:https://www.hjizhan.com/tech/site/9504.html

↑